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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各食品药品类职业院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和《关于公布2014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37号)要求,加强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加快食品药品职业教育发展,在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品药品行指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定于2014年11月28日~30日在山东省威海市举办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产对话活动背景及主题
近年来,面对全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及逐渐暴露出的诸多问题,教育部多次强调要强化行业指导作用,加强教产合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机制,经过三年实践,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已成为实现这一机制的重要平台。教育部鲁昕副部长曾指出,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已成为近年来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新形式,为实现教产合作、校企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本次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促进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
二、活动主要内容
1.有关领导和专家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政策文件,并就深化校企合作等相关问题做主旨发言。
2.2014年食品药品行指委教学成果奖颁奖。
3.企业代表、院校代表、行业代表进行对话洽谈。
4.研讨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联动开发及衔接。
5.研讨行业人才需求与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相关问题,发布食品药品“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
6.研讨顶岗实习管理与标准制定,启动职业院校食品药品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专题项目。
7.研讨行业信息化教学相关问题,启动相关专题项目。
8.召开2014年度全国食品药品行指委工作会议。
9.校企合作成果展示及学生技能展示。
此外,本次活动还将进行论文征集,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论文将进行表彰并收录论文集出版。具体事宜见附件。
三、活动参会人员
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及其他相关领导;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食品药品行指委领导;
全国食品药品行指委及各专指委委员;
全国开设食品、药品专业的职业院校领导、院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
全国食品药品类企业负责人、技术专家。
四、活动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办单位: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成立对话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论坛的具体组织实施。
五、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11月30日报到,12月1-2日会议,2日下午返程。
地点:山东省威海市。具体报到地点将于第二轮通知中发放报到指南,请随时关注食品药品行指委网站http://www.hzw968.com及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官方网站http://www.cmstp.com。
六、参会费用
参会人员收取会务费10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参会人员及单位请填写参会回执,并于11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食品药品行指委邮箱hzw968@163.com。届时将于会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参会单位发送报到指南。
全国食品药品行指委联系人:穆林、黄艳梅
联系电话:010-62245386,15588303126
010-62235640,13810722429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系人:文静
联系电话:010-59893297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联系人:张奎升
联系电话:0631-5712981,13863020120
全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